关于2020-2021年供暖季采暖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各单位、各用户:

2020年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供暖系统按期运行,经研究决定,现就本采暖季供暖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供暖时间

12020-2021年采暖季收费标准为:

居民住宅用户为23/平方米建筑面积;

非居民住宅用户为30/平方米建筑面积。

2、供暖时间

本采暖季供暖时间从20201115日开始,到2021315日结束。

公司可根据室外气温情况适当提前或推迟供暖时间,也可适当提前或延迟结束供暖时间,采暖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二、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1、生活区居民住宅用户

20201015日起,生活区居民可自行到建盛公司服务大厅缴费。用户可采用现金或通过微信 “生活缴费”、支付宝、银行代扣等方式缴费。

1)用户现场交费时,建盛公司与用户签订供热采暖合同。用户采用其它方式缴费时,视同确认合同。

2)当年1231日前缴纳本供暖季采暖费用的用户,按应缴金额的100%收费。逾期缴费,另按逾期金额加收每日3‰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应缴采暖费的20%)。

3)采暖季结束后,仍未缴费的用户,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追缴。

2、单位用户和外供住宅小区

医院、学校、幼儿园、商业体等用户及万博等外供住宅小区,应在20201115日前向建盛公司缴纳全部采暖费用,公司收到采暖费用后开始供暖。

  1. 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方便特殊群体居民缴费,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在仪化生活区设置的网格化服务站提供集中收费服务,集中收费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房屋建筑面积以仪征市房管局测绘队提供的数据为准。对建筑面积有疑问的需持房产证明核准。考虑生活区住宅的历史,19941231日前交付使用的仪化生活区住宅,且未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的(原设计客厅、卫生间未安装暖气片),采暖费按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的收费标准的86%缴纳。

2、用户不得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及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并应对实施以上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的,用户应当无条件对采暖系统进行恢复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的用户,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下的收费优惠予以取消,对采暖面积的增加部分承担缴费责任。

3、空关房用户需在供暖前15日至建盛公司客户服务部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采暖费按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的收费标准的70%缴纳。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公司将暂停对空关房用户的自来水服务和燃气服务。

敬请合作。

服务热线:96169-6



                                                        扬州市建盛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1015